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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大学关于开展2013年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3-10-3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    

各位老师:

有意申请教学改革立项的老师,请于11月17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到孟鹏处(mengpeng@sdu.edu.cn)。

具体要求见学校通知:

山东大学关于开展2013年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

各教学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和《山东大学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实施办法》(简称“质量20条”)精神,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推进教育创新,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,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教学改革立项工作。现将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围绕“到建校120周年时,将山东大学初步建成世界一流大学”的办学目标,以着力培养信念执着、品格优良、知识丰富、能力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宗旨,以先进教育思想、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,结合我校办学实际,坚持“以立项促教改,以教改出成果”的方针,着眼于高层次教学成果的集成建设和培育,立足当前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,配合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,对人才培养模式、实践教学、课程体系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继续进行深入研究,推动我校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逐步凝练办学特色。  

二、立项原则

针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、难点和热点问题,按照“鼓励创新,突出重点,加强整合”的原则,遴选一批教学改革项目,开展深入研究和实践,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,立项选题可参考《2013年山东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选题指南》(附件1)。

(一)鼓励创新。紧密结合高等教育实际,鼓励在已有研究与探索的基础上,从理论探讨、研究方法、实践应用、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创新,力求反映前瞻性理论和前导性实践应用趋向。

(二)突出重点。重点资助受益面广、推广价值大、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;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、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。

(三)加强整合。新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要充分体现继承性,积极消化、吸收、应用、整合、集成、深化已有教学改革成果,使之发挥作用、产生实效;提倡利用各种资源优势,进行跨学科、跨学院的交叉复合研究。

三、申报条件、程序及材料要求、

(一)凡我校在职的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(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且已取得博士学位)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。

(二)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,一个项目的主持人仅限1人,不允许同时主持申报多个项目,项目参加人员数量不限。未能按期完成原有校级以上教改立项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,不得主持申报本次立项。

(三)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,重点项目可适当延长,但原则上不超过3年。

(四)申请人须填写《2013年山东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2),提交打印件一式5份(其中至少1份成员签章为原件),电子版1份及有关附件1份。

(五)所有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审核排序后统一向学校推荐申报,并提交《2013年山东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3)1份,盖章有效。

(六)趵突泉校区各学院统一报齐鲁医学部(趵突泉校区综合楼616房间,联系人:杨丽霞,联系电话:62173),经审核排序后统一报送本科生院。

(七)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务请于2013年11月25日之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科(中心校区明德楼B233房间),相关电子版发送至jyk@sdu.edu.cn。联系电话:88364796,联系人:廖礼莹、徐延宝。

四、项目评审

本次立项分重点资助项目、一般资助项目两类。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经网上公示后发文公布。

五、经费资助与项目管理

(一)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,经费使用由项目负责人与本科生院共同管理。

(二)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,并对研究期满项目进行结项验收。如发现项目因项目申报人的原因中止或检查、结项评审不合格,学校将终止资助,并追究项目主持人和申报单位的责任。

附件:

1. 2013年山东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选题指南.doc

2.2013年山东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.doc

3.2013年山东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汇总表.doc

山 东大 学

2013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