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院实际情况,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决定在教师系列中设立教学型教授和副教授各2名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聘用条件(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):
1、任现职时间长;
2、承担课时数量较多、教学效果好;
3、承担教研项目;
4、获得教学荣誉。
二、时间安排
1、10月10日,颁布《关于院聘教学型教授、副教授岗位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。
2、10月14日,发布申报通知,报教研室。
3、10月17日,教研室会同教务、科研、人事等人员审核材料,向学院推荐。
4、10月18-21日,学院复核材料并公示。
5、10月22日-25日,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分别开会评审。
6、公示3个工作日。
7、本月底,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。
三、报名方式
申报人请自行下载填写一览表(见附件),同时提交表中所列成果的原件(期刊、著作、立项书、获奖证书等)到教研室。
学院受理教研室推荐材料截止日期:10月17日晚5点,
联系人:王晓杰,联系电话:135890375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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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14日